要维权去美国,这是政府的官员在说话吗?

“要维权去美国!要当公民去美国,这里是中国!中国只有老百姓,老百姓就应该听话。”2014年元旦伊始,一段关于新乡市牧野区东干道办事处官员的雷语在微博、论坛等疯传。

据这则在网络传播的消息,“2013年12月31日,牧野区组织公安、武警、消防以及数百社会闲杂人员,在实施非法暴力强拆时,新乡市牧野区东干道办事处王建国书记大喊:‘要维权去美国!要当公民去美国,这里是中国!’”(1月3日北青网—北京青年报)

“要维权去美国!”好有气势的雷人话语,难道美国的法律制度真的要比中国健全,难道在中国或者是在河南这个地方真的没有说理的地方吗?官员强拆本不对,在办事不对的情况下居然还说出这样的话来,在你的眼中还有群众的利益吗?在你的眼中还有法律吗?

对城镇加以改造,让群众住上新房子,过上好日子本不错,本应该在通过城镇化改造这项措施让群众获得更大的利益,可是为什么本应该为民生服务的工作在实际操作中怎么就会变味了呢?让群众不支持,让群众不理解,让强拆事件一再发生,让强拆事件拷问了政府官员的形象,拷问了政府的形象,这究竟是为什么呢?那就是在某些地方的城镇化工作中,没有保障群众的利益,让群众吃亏,因此上群众当然对于本来是给自己谋利的城镇改造工作不支持,造成了城镇化进程的缓慢,不得不让政府部门采取强制措施落实这项工作,落实的结果就是强拆现象出现了,伤了政府的形象,伤了百姓的心。

十八届三中全会曾提出,加快城镇化建设要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的利益,不能在这项工作中,为了实现某一目标而碰撞群众利益这条红线,可是河南新乡市牧野区在这项工作中还是违背了党中央为民群众的宗旨,在这项工作中在没有做好群众工作的情况下,让强拆事件发生,并且官员对于百姓维权行为说出有失身份的话语,这样的官员岂是为人民服务的官员!

城镇化建设工作出现了问题,当地政府部门就要反思,当事官员更应该检讨,可是当地政府这项的工作还在进行,而当事官员更说现场噪音大,群众不会听见为自己开脱责任,不管话是说了还是没有说,群众的眼睛是亮的,官员的心里也是心知肚明,心里没有为群众服务的意识,这样的话怎么能够说不出来呢!

转变工作作风,落实三中全会精神,河南新乡市牧野区在城镇化建设工作中应该反思自己的行为,做到依法依规拆迁,让群众满意,让政府的工作获得群众的支持才是当今时代最和谐的画面。让群众维权到美国,这样的说法只能是一个混账逻辑,这不是政府的官员在说话,将官架子摆得高高的如地痞一样,只能让群众嗤笑罢了!(文/苗凤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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