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轩阳:官员受贿超1亿,滥用权力是祸根

2013年12月底,马俊飞因为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河北省衡水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1月2日网易新闻)

马俊飞在任职期内,平均每两天就要受贿一次,任上22个月,受贿合计就超过1.3亿元,如此高的受贿率堪称世界之最。回过头来,我们深究其受贿根源,可以发现其滥用权力是祸根。

身为呼和浩特市原铁路局副局长,马俊飞掌握着铁路运输调度生杀大权,在“车轮上的经济”的环境下,马俊飞无疑掌握着各个公司金钱收入的命门。在这种形势下,他自然就成了个别不法公司攻关的对象。为了让马俊飞手中的权力偏向自己,不法公司使出浑身懈数,用金钱、金条、收藏品等对马俊飞进行狂轰乱炸。面对利益诱惑,马俊飞把持不住,将党性原则丢在一旁,甘当这些身外之物的奴隶,从开始的侥幸,到后来的不安,一步走错,步步走错,最终成为了人民的罪人。

其实,马俊飞完全有醒悟收手的机会,但他错误的思想观念害了他。“不收就会被人视为异己”、“上了贼船下不来”、“不退赃,是因为不知道该怎么退,也无法退还”……但他忘了,收了不义之财就成了党和人民的异己,上了贼船不下来就会害了自己,不知怎么退赃是贪欲在作怪,无法退还只是他迷恋金钱找的借口罢了……

马俊飞滥用权力将自己送进了监狱,这是他应有的下场。此案件警示我们的广大党员干部,当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切不可滥用,这既是对党、国家、人民负责的体现,也是对自己负责的体现。同时,监管部门还应加强监督,将权力置于制度的监管之下,才能有效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

作者:文轩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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