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烟霾”散尽早日碧空如洗

作者:方飞君

中办、国办近日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对领导干部不能在公共场所吸烟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和规范。在中央反腐倡廉、匡正风气举措密集出台的当下,要求领导干部带头禁烟,不仅是我国公共场所控烟进程中的有力信号,更是改进干部工作作风、防范贪腐浪费的具体体现。(1月2日  人民网)

众所周知,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烟草生产国、消费国和受害国。2003年,我国签署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多个省市开展公共场所控烟地方立法,但是,烟草流行水平仍然居高不下,严重损害公众健康。在笔者看来,之所以我国在公共场所禁烟难,从某种程度上讲,一些“嗜烟如命”的领导干部也该为此负上责任。因为在他们身上,吸烟被视作不拘小节的个人习惯,甚至是“领导风范”的一种自然体现,见面寒暄香烟“开路”,大会小会烟雾缭绕,形成了特有的驱散不尽的“烟霾”。

更有甚者,据报道称,山西河曲县原政协主席开会时曾花6万多元公款购买150条中华烟,参会者每人每天发一包。湖北公安县2009年、2013年两次以“红头文件”形式强制摊派卖烟,全县折合人均60包烟。由此可以看出,地方政府部门本来应该是控烟禁烟的推行者,却变成了烟草购买者,甚至还成为了烟草的推销者。如此一来,谈何“禁烟”。

同时,公务活动中“烟搭桥、酒铺路”的官场恶习更是屡禁不止。可想而知,烟酒不少是公款消费,而且还要力求高档,否则似乎就有“不敬之嫌”。领导干部“好这一口”,一些钻营的人往往会投其所好,就会打开贪腐的闸门,自我膨胀、甚至乱伸手。如此一来,必定在践行群众路线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最终落得身陷囹圄的悲惨下场。

所以,在笔者看来,禁止领导干部在公共场所吸烟是一箭三雕的好举措。一方面,通过领导带头参与根治公共场所吸烟的社会痼疾也就指日可待;一方面,最严“禁烟令”的出台也必定对减少“三公”消费,甚至是胡乱名目的消费有所裨益;最后,在纠正领导干部高端消费等不良习气方面必定也将产生深远影响。到最后,萦绕在我们身边的各种“烟霾”终将散尽,共同迎来一片洁净蔚蓝的新天空。(方飞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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