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落实公共场所“禁烟令”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正是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中央提出的八项规定的具体体现,是作风建设的必修课。(人民网)

从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我党中央出台了一系列的禁令,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这些抓小抓早抓细节的举措,是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效,为党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反腐倡廉工作添加动力,一步一步实现干群和谐、党风廉洁的新景象。

禁烟规定为规范公务接待提出了新要求,要求领导干部以实际行动做出表率,不在公务活动和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并要求建设无烟机关。这是在反腐整风中对干部行为的进一步规范,既反映出中央对领导干部在社会事务中起带头作用的殷切期望,又是推进党要管党、从严管理干部工作的需要。更是对享乐之风敲下的一记警钟。

领导干部带头禁烟,既是落实八项规定,践行群众路线教育的大势所趋,也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民心所向。为避免禁烟沦为形式主义,关键还在于《通知》的落实和监督: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认识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的重要意义;二是提高思想认识,“吸烟有害健康”。在思想上自觉树立起 “禁烟”的警戒线; 三是领导干部要正确看待禁烟令;四是要加强监督执行力度,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作用;五是落实奖惩制度,做到有错必惩、有惩有据,杜绝个别同志的侥幸心理,使禁烟活动受到重视和正视。

总之,吸烟问题是当今我国乃至全球面临的重大难题,禁止吸烟,拯救人类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使命。在禁烟规定的实施过程中,我们要避免形式主义,将领导干部带头禁烟落到实处,更应该责无旁贷的带头做表率,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少吸一支烟,少买一包烟,让我们共同营造一个无烟的社会环境。

作者:一米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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