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组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将近自己、配偶、子女的生活、从业、资产及出(国)境情况向组织报告,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笔者认为,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工作尽管每年都在开展,但是否取得了实质性效果还需考证,报告内容是否真实、报告事项是否全面完整还需核实。
近几年来,纷纷落马的各级领导干部,他们是否严格执行了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即使执行了,是否又据实报告了个人的所有情况,尤其是个人财产情况呢?也正是他们对个人重大事项的隐瞒,逃避各级组织和社会的监督,才一步一步越走越远,最终走上了不归路。
领导干部如实报告个人事项是一种责任。领导干部将个人事项如实进行报告,接受各级组织和社会监督,有利于更好地约束自己的行为,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依法执政,廉洁从政,切实履行领导干部职责,同时,这也是对自己及家人进行保护的有力举措。
领导干部如实报告个人事项是一种亲民行为。领导干部敢于亮“家底”、敢于讲实话,经得起检验和查证,就能赢得群众的信任、理解、支持,就能真正地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上,就能建立亲密无间的渔水关系,就能更好地推动工作开展。
在信息化、网络化日新月异,监督体系不断健全的今天,领导干部要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这也是新形势下对领导干部的严格要求,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
作者:笨小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