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布丁
近日,中办、国办专门印发通知,各级领导干部不得在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吸烟,在打造无烟党政机关的同时,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活动中也严格实行“无烟化”。(《人民日报》12月30日)
“禁烟”这把大刀向领导干部们的头上“砍”去,表明了中央高层坚决禁烟的决心和诚意,也体现了转作风,重吏治,从严治党和依法治国的管理思想,顺民心,合民意,有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有助于官员遵纪守规的意识提升。
长期以来,“禁烟”规定并不是第一次提出,但由于习惯、监督管理难,缺乏最规则意识等问题,导致“禁烟”之类的规定往往形同虚设,公共场所吸烟的现象仍较普遍。禁烟规定早已有之,诸如《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都明确规定了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同时明确了相应的监督管理部门和处罚措施,但实际取得的效果并不理想。
吸烟危害吸烟者个人和他人健康,领导干部身份特殊,在公共场合吸烟,不仅有碍公共环境和公众健康,更是损害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形象。要求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在公共场所禁烟,绝非事无巨细的小题大做,体现的是社会管理者对规章制度的敬畏与遵守也是加强作风建设的务实之举。
上有所好,下有所效。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做遵纪守法的带头人,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自觉,一言一行都不能有丝毫懈怠和马虎,要把在公共场所禁烟内化成一种自觉意识,处处争做表率,引领社会文明风尚,切实落实“禁烟”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