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领导干部如不如实填报收入、房产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外等情况,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昨天,中组部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有关部门每年还将按比例随机抽查。(12月30日 京华时报)
也许以前这样的报告,走的就是一个形式而已,并没有上纲上线的要求必须怎样,但是伴随着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对各地区各部门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这就意味着需要我们不断加强对干部的监督,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认真全面的开展报告工作。
隐瞒不报不再提拔任用。想当然的认为自己的不报就不会影响美好的前途,这样的想法肯定很多的干部都会有这样的想法,但是却忘记了中央出此举措的目的就是为了抑制干部公权滥用的情形出现,当瞒报作为不再提报的硬性规定时,我们应该明确申报不再是一个随心所欲的事情,而是需要诚实可靠。
《通知》明确,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理意见,而重要的补充更是提出凡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一个“一律”似乎没有了任何回旋的余地,也让我们的干部从内心重视我们的申报。
申报的内容无非就是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个人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这些的确可以视为个人隐私,但是既然选择了从政,就应该明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是干部的宗旨,也就注定了任何一项举措都不在有秘密可言。
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明确提出,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并开展抽查核实工作。这一方面是为了更好的让我们的干部适应这样的报告制度,而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对干部的申报进行一个水分的筛查,让不真实的信息不再成为干扰组织选拔的条件,也让干部的侥幸心理不再占据上风。
抽查核实作为一种手段,将对领导干部形成威慑,使其放弃侥幸心理。相关专家就表示单纯申报只能使这项制度发挥两三成作用,如果申报加核查,则可以发挥50%至60%的作用,再加上公示,就能发挥更大作用。对待抽查的方式和范围,这需要的我们以点为例,逐一的全面开展,让《决定》时提到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财产、出国境等有关事项公开制度的试点得到落实。
作者:小艾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