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古林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一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的重要意义,模范遵守公共场所禁烟规定,以实际行动作出表率,自觉维护法规制度权威,自觉维护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形象;二是各级领导干部不得在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公共文化场馆、公共交通工具等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在其他有禁止吸烟标识的公共场所要带头不吸烟;三是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活动中严禁吸烟;四是要把各级党政机关建成无烟机关;五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人民日报 》2013年12月30日 01 版)
2011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至今,“禁烟令”颁布已两年有余,却收效甚微。餐馆内,禁烟标志形同虚设,烟民随处可见;网吧、KTV等娱乐场所,烟民更是肆无忌惮,工作人员也熟视无睹;医院、诊所等医疗场所,禁烟也不容乐观,在楼道拐角处、厕所等地,香烟小摊 依然“生意兴隆”,烟民依然吞云吐雾…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不得不说,《通知》的下发让我们小老百姓“几多欢喜几多愁”。喜的是党和政府禁烟的决心和力度空前,“无烟梦”不再遥不可及;喜的是拿领导干部开刀,要求别人做到的领导干部先做到,令人倍受鼓舞。愁的是会不会再次上演“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一幕?愁的是领导干部禁烟能否持久,会不会一阵风,搞形式主义?
领导干部带头禁烟,既是落实八项规定,践行群众路线教育的大势所趋,也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民心所向。然而,领导干部带头禁烟要形成长效机制,避免成为一阵风,避免沦为形式主义,关键还在《通知》的落实和监督。窃以为,落实领导干部带头禁烟,不能一味的只是“穷追猛打”,更应该“疏堵结合”,积极探索更为健康的减压、提神方式。大多数烟民把吸烟作为一种减压、提神的方法,领导干部也不外如是。所以只有在明令禁止的同时,为烟民们找到更易接受、更方便的、更健康的减压、提神方法,才能标本兼治,才能彻底“铲除”烟民,才能实现无烟机关乃至无烟社会的“无烟梦”。
落实领导干部带头禁烟,光靠领导干部“自制力”不行,光靠党政机关的内部监督也不行,还要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的力量是无穷的,群众也是无处不在的。只有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敢于让群众监督,勇于让群众指责,才能让领导干部们无所遁形,才能让领导干部们“长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