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人民网时政频道 2013年12月26日)
反腐倡廉一直是中央高度重视的课题,惩治和预防腐败势在必行。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针对的主要是公职人员和领导干部的贪腐行为,也针对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对于贪腐行为的态度。领导干部如何看待和认识贪腐行为,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他们会不会从事贪腐行为。不以贪腐为耻的人,能够为自己的贪腐行为找“理由”的人,抱有侥幸心理,或者相信自己涉及贪腐不会有任何危险的人,都不会对贪腐行为产生警惕和排斥心理,迟早会滑入腐败的深渊。
因此,反腐败斗争的一个重要工作,就是要通过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制度建设,深刻影响领导干部对贪腐行为的观念,纠正他们对腐败问题的错误认识,从根本上杜绝贪腐行为。让领导干部站在精神的高平台,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关键要真正做到有腐必惩、有贪必肃,“老虎”、“苍蝇”都要打,特别要敢打,不畏惧强权,不放过细节,努力做到全面督职,打出反腐败斗争的声势和力量,打消腐败分子的侥幸心理和盲目自信,树立反腐倡廉的决心与诚意,作出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成效。形成“反腐”完备机制,使领导干部建立起对腐败问题的全面正确认知,在思想意识上筑起一道拒腐防腐的坚固大堤。
作者:涟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