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企业司综合处原处长陈柱兵,因被控从2001年到2011年受贿2454.4万元,被北京市一中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区区一个“在北京街头随手就能抓一大把”的处长,涉贪涉腐金额竟然达到千万元级别,实在让人震惊。一方面,陈柱兵在体制内“蛇吞象”的贪欲令人瞠目;另一方面,陈柱兵利用手中职权捞钱十年才栽跟头也令人愤怒。陈柱兵折戟官场,再次引发了公众对“小官大贪”现象的担忧。(新华网 12月24日)
反腐倡廉是个长期而艰巨的话题,第十八届三中全会闭幕之后,我党从严治党打击腐败的行动展现出新的景象。反腐力度不断加强,打出了组合拳,重拳整治违纪违规官员,很多高官要员被查办被惩处,“太岁头上”不再是禁区。这一系列动作让民众看到了党和政府反腐的决心,增强了群众对反腐工作以及未来全面深化改革的信心和支持。然而,腐败不仅仅局限于位高权重者,很多大贪的“小官”更是活跃在老百姓当中,成为直接危害人民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蛀虫。
“小官大贪”有其滋生的特定温床,首先,官小并不代表权小,俗话说“县官不如现管”,很多小官手中掌握的经常是一地一域经济发展的实权,项目实施、拆迁建设、工程验收等事务都要经过他们的过目甚至审批。手中有了芝麻权,作风不正的“小官”经常是雁过拔毛,坐当土皇帝,兜装一方财。另外,反腐利器触及不到也是基层干部没有畏惧之心,放任自己贪污腐化的原因。对于反腐,人们经常关注的是那些位高权重之官,而且只有“高官下马”似乎才能证明反腐力度之大,功效之卓著。反腐打击的视线关注不到,就为一些心思不正的基层干部提供了贪污腐化的缝隙,然而由此缝隙滋生出来的恶之花却是贻害无穷。
基层干部腐化堕落危害巨大,是从根基上腐蚀广大干部队伍。腐败之后首先便是渎职和不公,基层干部最接近群众,那么当地百姓首当其冲会成为受害者。如果存在众多的基层贪官,那么打击再多的高层巨贪也无法救人民于水火。相应地,群众对于党员干部的印象也就会大打折扣,整个执政党官员群体的形象就会受到恶化。同时,党和政府的很多决策都是以基层情况为依据的,如果基层干部腐败,必然会不公不实,一切的虚假情况都可能影响到政策的时效性和实效性,这样产生的决策就成为了空中楼阁,向下实施受害的必然还是人民群众。
大贪要严厉惩处,小贪也丝毫不能放任。必须下大力气监管和处理基层干部中的害群之马,将权力的笼子进一步收紧,在打击“老虎”的同时,“苍蝇”也需用力打。只有严格防范“小官大贪”,才能真正把腐败之花连根拔起,净化行政体系的角角落落。(文/蒋小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