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景杰
近日,《法制晚报》刊登了一折关于“辽宁警方因跨省错抓黑龙江干部而登门道歉,并赔偿1.5万元”的“乌龙”事件,引来了广大网民朋友的高度围观,哗然之声喧嚣直上。
网上通缉,本是在网络时代中的产物,是公安机关整合各部门、各警种在日常公安业务中的优势资源,发挥各自的强项,发现可疑人员时,及时进行快速查询、比对、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员的侦查机制,有利于增强防逃意识,减少在逃人员的产生;有利于充分调动“破案追逃”的积极性,预防“慵懒散”的工作作风;有利于各地区、各部门、各警种密切配合,整体作战,强化公安基础工作,加强公安信息网络建设,推进“科技强警”的战略有序实施。而今,“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就发生了两起警方误抓时间”,其中暴露出来的弊端尤为显眼:网上通缉缺乏可实际依靠的法律保障,此外缺乏必要的“事前摸排”工作是“乌龙”事件屡屡发生的“命门”所在。暂且不论这样的“乌龙”事件是否值得避免;敢问:这般“闹剧”般的抓捕,将执法庄严置于何地?
事慎于中,而决于先。无论什么事情都应该谨慎的态度行事,更应该在事前对于可能遇见的一些列不良因素做详细的摸排工作。行政执法,具有神圣不可侵犯的庄严地位;因其它不仅具有党政机关部门庄严的地位,还具有我党“执政为民,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神圣理念,更应该在执法前做足详细的摸排工作。而今,网上通缉错抓机关干部的“乌龙”事件,不是在给执法庄严以强有力的补充,而是在给党政执法机关“摸黑”,在给执法庄严拖后腿。其负面效果,宛如“狼来了”的故事一般,只能因“戏剧”的执法动摇老百姓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根基,必须斩掉这个“后退”。
事后弥补,不如事前摸排。“错抓者的名誉”是能恢复,但是造成的创伤如何弥补?通过十强摸排,将可能诱发的一切不良因素都最低限度地控制,不仅能给网上通缉可靠的事实根据,而且给广大民众以一丝不苟的执法态度,赢得的将是社会大众的高度评价与认可。遇事,多动动腿,多跑跑腿,主动调查了解分析,最低限度地减少活避免此等“闹剧”般的抓捕,维护执法的庄严地位才是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