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禁烟,领导干部应以身为范

作者:涔潸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近年来,通过各方共同努力,公共场所禁烟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在公共场所吸烟的现象仍较普遍,特别是少数领导干部在公共场所吸烟,不仅危害公共环境和公众健康,而且损害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形象,造成不良影响。(新华网  12月29日)

2011年3月,卫生部正式印发了新版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标志着公共场所全民禁烟活动得到了更严密的制度规范。虽然说吸不吸烟属于个人权力,但是一切影响他人,给他人带来伤害的举动,都是不能得到社会容许的。随着关于吸烟有害健康的各项调查研究进一步深入,我们不仅能够清楚的认识到一支烟含有多少的尼古丁、焦油以及氧化碳,更能研究出吸二手烟的伤害有多大,甚至能分析出吸三手烟的危害有多深,我们要全力杜绝“一人吸烟全民受害”的现象发生。

在公共场所对禁烟的宣传、引导和督促下,虽然很多电影院、阅览室、候车室、医院等带有封闭性的公共场所已经基本实现全民禁烟,但各党政机关似乎仍然是吸烟“重灾区”,不管是上班的工作人员还是来访的人民群众,几乎没有形成党政机关同样属于公共场所的意识,吸烟、敬烟、劝烟等行为甚至可以和“酒桌文化”相媲美。

如今,公共场所的禁烟行动,不仅仅是停留在全民行动上,更要体现在领导的带头作用上。公共场合的禁烟行动需要全民来支持,更需要领导干部的率先垂范。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人民群众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习近平总书记的排队就餐,“光盘”行为,就深深的引起了人民群众的重视和学习,由此可见,领导干部发挥着旗帜与标杆的作用,无论引起的正面作用还是负面作用,都将迅速传递到人民群众中去,形成或是舆论,或是行动的社会影响。

公共场所的禁烟行动,不仅仅要进行宣传,形成规范,加强监督,更要开展教育批评,纳入纪律处分。中央《通知》的要求,以严格的作风,严肃的纪律给予了领导带头禁烟行动最严厉的保障,具有着崇高的以人为本的价值体现,以及对生命健康最细致入微的关注和重视。

“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党政机关无法被打造成无烟机关,又何以令社会公共场所成为无烟场所;领导干部不带头禁烟,又何以要求人民群众做出成绩?

您可能还喜欢…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您可以使用这些HTML标签和属性: <a href="" title=""> <abbr title=""> <acronym title=""> <b> <blockquote cite=""> <cite> <code> <del datetime=""> <em> <i> <q cite=""> <strike> <str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