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布丁
根据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精神,财政部、外交部近日出台新的《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将于2014年1月20日起实施。(12月28日《人民日报》)
一直以来,公款吃喝,公款用车被群众所密切关注,敏感度极高。为了谨防遭曝光,很多地方都低调地称公款出游为“考察”、“学习”。于是渐渐地,“考察性”出访已经变成大家共同的共识,或者说是暗号,其本质也就是擅自滥用公家财产,也就是腐败。
此办法明确规定:出国经费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尽可能购买优惠往返机票,不得用公款与我驻外机构企业相互宴请。其实就等于一律叫停公款考察出国,让公款出国没有一丝回旋余地。如果哪位领导干部想“考察性”出访?没问题,那请您自己买单!
一是为自己的花费买单。自己花的钱自己付,这本就是天经地义的事儿,作为一国之首的主席习近平同志尚且自己买包子自己付账,那么其他领导干部又何以有特殊权利要别人为你的消费买单呢?更何况,作为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党和国家已以你的工作劳苦成都付给了你相应的酬金,何以要为你工作之外的玩乐付账?打着公家的名目占用工作的时间去达到私人玩乐的目的,不管于公于众,都是无法接受的。
二是为行为的后果买单。有人惯称此类办法只是一阵风,刮过了就没了,偏偏不信邪,要往黑道上走。如此执迷不悟的领导干部,若真还是抱着侥幸的心理坚持要进行“考察性”出访,那么就算花费不用你买单,遭到的后果得需要自己买单了。简单来说,就是后果自负。群众们没有义务来“供养”党员干部,恰恰相反,群众们需要党员干部来服务。当党员干部意识出现了偏差,本应该细心、贴心、用心地服务大众变成了宽心、放心、大胆的滥用职权,那就走偏了“群众路线”的主航道,失去了一个“人民公仆”该有的品质品德。如此一来,有可能失去的不仅仅只是个官位,而是整个信仰。
前些日子陕西安康市宁陕县副县长叶庆春涉嫌公款出国旅游事件在网上传得沸沸扬扬,臭名远扬。不合时宜、不明就里的“考察性”出访是不被需要和接受的,这种“出访”不见得是真是学习,真能带给老百姓福利。所以,若想“考察性”出访,在自己“买单”之前,请三思而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