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近日印发《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其中关于落实述职述廉等制度的内容引发广泛关注。如何让“述廉”多一些实事求是、货真价实,而不是摆样子、走形式,甚至成为腐败的遮掩,是人民群众的呼声,也是明确的工作要求。执行多年的“述廉”制度,目的是让领导干部接受群众监督、增强自我约束,将违纪违法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新华网》,12月26日)
在回顾很多落马干部的工作经历后,会发现他们都是在廉政讲台上滔滔不绝,提出很多惊人廉政语录的领导干部。看来领导干部的廉洁思想并没有真正深入到脑海中,而只是把述廉当做了口头上的摆设,当做了遮掩自己腐败的幌子,以为口头上的廉政就为思想上的腐败掩人耳目。所以很多干部就边述边腐,边腐边升,把述廉变成了一场“作秀表演”。
要清除“廉政语录”背后的腐败就必须强化政治理论和党风党纪学习教育。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加强党风、党纪学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坚持党性原则,择善而交。密切联系群众,多与群众、先进典型、优秀党员交朋友,学习他们身上的优秀品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同时还有赖于完善的社会监督体系的建立,构建政府体制内的监督机制和政府外部的监督机制。在政府体制内监督机制发挥作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政府外部监督机制的作用,建立起有人民群众参与的、对权力运行过程的全方位监督。当前监督体系建设的重点所在是要健全政府外部的监督机制,现在的监督体系总是权力部门之间的相互监督。
反腐败是人民群众的事业,我们应该建立各种联系和沟通的渠道,积极发展和完善以人民群众为主体的社会监督体系,不断扩大人民群众对反腐败的参与度,保证人民群众可以便捷地实现对政府权力运行的监督。在制度反腐实践中,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以及人民群众团体的监督作用。
(文/孙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