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保障农民权益为抓手实现农业现代化发展

作者:闻静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深刻阐述了事关“三农”发展的战略性、方向性重大问题,全面部署了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点任务,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农村工作的总要求。这对于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加快实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人民日报社论12月25日)

农业现代化的目的是为了能够更加充分的满足市场对农产品的需求,根本性的保证就只有农民权益获得保障,从而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体作用。

要尊重和保障农户生产经营的主体地位,引导农民走合作化道路的同时强调龙头企业、社会服务化组织的带动,以专业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为生产业经营主体,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龙头企业发展,不断提高对农户发展生产和进入市场的带动力,支持多种社会力量兴办多元化、多层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改善农民生产经营的外部环境;开展农民技能培训、农业职业教育、鼓励大专院校农林专业学生去农村发展,加快培养新型农民,同时,以户籍制度改革为重点,提高农民工职业技能与工作质量为基础,保障农民工权益为抓手,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来支持农业现代化组织建设。

您可能还喜欢…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您可以使用这些HTML标签和属性: <a href="" title=""> <abbr title=""> <acronym title=""> <b> <blockquote cite=""> <cite> <code> <del datetime=""> <em> <i> <q cite=""> <strike> <str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