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郑非文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26日发布的数据显示,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后,截至今年11月底,各地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共计21149起,处理2585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247人。(人民网12月27日)
腐败,是党执政的大敌,也是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蛀虫和绊脚石,必须给予坚决反对。
胡锦涛同志在向党的十八大作报告时曾严肃指出,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他强调,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八项规定”“ 六条禁令”反“四风” 活动和各种规定制度陆续出台,作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得到了人民群众广泛认可。
各级部门主动抓落实,将靶子聚焦到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上,大刹整治吃喝风、公车泛滥风、楼堂馆所风、大办节庆风、节假日送礼风、贺卡风、会所风等一系列乱象,因病施治,让党风为之一新、政风为之一清、民风为之一振。
这些举措不禁让我想到了“四知太守”杨震和“一钱太守”刘宠,他们清正为官,出淤泥而不染,处浊世而独清,一个赴任严拒黄金十斤,一个离任只受铜钱一枚,来也两袖清风,去也清风两袖,光照千古。这种垂范百石的为官之道十分值得我们效仿学习。作为新时代的党员干部,的确值得我们三思。
国家兴旺发达,必须吏治清明;个人流芳,必须清正为民。千古一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