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分组审议国务院扶贫工作报告。审议中,常委会委员批评有些地区“有钱盖楼没钱扶贫”。(新华网 12月27日讯)
贫困县,是我国以经济发展水平为标准确立的一些重点扶住区县,其确立的目的是为了集中力量保证供给,防止扶贫资金的分散使用,通过国家资金扶住和项目支持,结合地方自身努力,尽快实现该类地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使人民群众脱贫致富。
贫困县的帽子,并非光荣和骄傲,但由于带上了这顶“帽子”,就意味着有更充足的资金扶助、更好的政策支持、更多的项目注入,就意味着待遇和成绩。因此,有些地区不要“面子”要“里子”,热衷于戴上这顶“帽子”。没评上削尖脑袋、挖空心思去申报,评上的大肆庆祝,脱贫的不愿意摘下“帽子”。这些地区的领导为评上贫困县,积极活动,上下奔走,动用一切能动用的关系,使得贫困县的确立标准掺入了很多水分,这些情况同样发生在申报扶贫项目、脱贫标准等方面。总之,如今的“申报”,道道很多。
国家总体的扶贫资金是有限的,贫困县的总数也有量的控制。如果一个并非真正贫穷的区县戴上了“贫困”县这顶帽子,势必会挤占其它贫困区县的名额,从而将各种政策和资金支持夺取过来。这将造成富者愈富,贫者愈贫,不断加大地区间贫富差距,不仅违背了国家确立贫困县的初衷,且与共同富裕的要求也是背道而驰。
倘若上述名不副实的“贫困县”能利用政策支持,将争取到的扶助资金真正用于民生上面,用于发展当地经济,提高群众收入,改善百姓生活上面,倒也可以算是没有造成资源浪费,然而,目前一些地方,却将扶贫资金胡乱花费。有的贫困县用巨额资金盖办公大楼,有的贫困县将资金挪作办公经费或作干部福利、补贴费用发放。扶贫款成“唐僧肉”,干部越扶越富,而没看到老百姓脱贫,造成了扶贫资金的严重错位使用。
扶贫工作面临严峻的“打假”问题。为保证扶贫工作落到实处,需要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做出努力。
其一,事前强审核。在扶贫县的申报方面,要以经济发展水平为标准,严格审核考虑申报区县的经济水平,综合考虑历史、地理、民族等情况,正确确立符合要求的贫困县。在扶贫项目立项方面也是如此,要对立项项目进行充分的论证,保障项目实施的科学性。
其二,事中强监管。首先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保证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要将扶贫资金使用公开化、透明化,利用网络等平台,使其暴露在“阳光”下,接受群众监督。其次是要加强对于扶贫项目的实施和验收的监管,保证项目按方案合预算实施,确保项目的质量合格,并杜绝腐败的滋生。
其三,事后强问责。对于谎报、瞒报本地经济水平而申请贫困县的,挪用、贪污、超额违规使用扶贫资金的,扶贫项目开发上存在腐败的,要强化问责机制,一律严惩不怠。同时,事后的工作还应该包括,对于经济审核表明已经脱贫的区县,要及时摘去他们的贫困县“帽子”。
总之,“申贫”的道道很多,“扶贫”工作更应谨慎。各级政府应积极从上述三个方面努力,完善体制机制,将相关措施做得得更细致、做得更到位,扎扎实实做好扶贫工作。
作者:马博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