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腐败,把权力还给人民

权力是借助国家强制力控制、支配、影响他人的一种力量,是支撑、推动现代社会正常运转必不可缺的一大能源。

2013年是反腐力度空前升级的一年。自十八大以来,特别是今年以来,肃贪风暴愈加猛烈。所有腐败现象,总是与权力勾肩搭背你来我往,受到伤害的不仅是掌握公共权力的政府形象,同时还得牵连全社会共同为权利腐败造成的损害埋单。

权力的“主”是谁,权力是谁赋予的问题。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权力。权力的主人是人民,只有人民大众才有对权力的行使权。领导干部只是代表人民行使管理权的工具。

那么如何才能把权利还给人民,真正做到权利为人民所用?这就需要我们双管齐下,标本兼治,一是要通过制度让党员干部必须把权利用在人民群众身上,制度重在落实,贵在执行。严格执行制度既是坚持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规范权力运行的重要途径。二是要通过高扬信仰让党员干部自觉把权利交还给人民。高扬信仰,党员干部就会对人民群众的利益如同己出,对人民群众的困难感同身受,对人民群众的感情纯然无暇。

总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 对于反腐倡廉具有根本性的作用和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作者:雷笔笔

您可能还喜欢…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您可以使用这些HTML标签和属性: <a href="" title=""> <abbr title=""> <acronym title=""> <b> <blockquote cite=""> <cite> <code> <del datetime=""> <em> <i> <q cite=""> <strike> <str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