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通知指出,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意义。(《人民日报》,12月26日)
中共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是指导今后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依据,是纲领性的文件,在反腐败的道路上,各地必须结合实际,贯彻执行好《工作规划》要求,抓好落实。
科学有效地预防腐败,必须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宗旨意识,使领导干部不想腐;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严肃纪律,使领导干部不能腐;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使领导干部不敢腐。一是充分利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法纪教育。二是广泛开展廉政文化教育活动。以廉政文化为抓手,多种形式推动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文化建设,构建廉政文化大格局。三是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采取案例讲解、廉政法规知识培训教育等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培训,教育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进一步加强遵纪守法意识,时刻敲响警钟。
(文/闲 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