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主任张毅在26日举行的中央企业、地方国资委负责人会议上说,今年以来国有企业发生的严重腐败案件和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影响恶劣、教训深刻,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对此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新浪网》,2013年12月26日)
在中国的历史和现实环境下,国企的普遍存在和强大是一个现实。在国家投入巨大资源对国企进行市场化改革之后,国企的处境大不相同了。随着国企在市场中控制力的增强,国有企业积累的财富、控制的资源大大增加。同时也成了“腐败重灾区”。在我国目前体制中,国企高管的身份一向在官员和企业家之间模糊不清,官员面对的诱惑,国企高管同样会面对;官员面对的制度漏洞,同样会给国企高管提供“方便”;官员可能陷入的腐败陷阱,对国企高管同样充满诱惑和威胁。国企高管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手中不仅直接掌握大笔国有资产,而且由于市场主体的属性,企业必须获得一定经营自主权,国企高管们更容易借助各种手段直接或间接地化公为私,侵吞国有资产,已经呈现出“高危”的特性,如何加强对这个群体的监督,进而改变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是今后必须正视的课题。
国企高管腐败和窝案频发,危害是深重的。国有企业掌握着巨大的国家资源,无论高管利用权力搞权钱交易,还是直接贪污私分,抑或挥霍浪费,都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国有企业腐败现象不严加治理,也会影响企业凝聚力和生产经营秩序,导致人心涣散,创利能力和竞争力下降,甚至酿成重大事故。放任国企腐败现象滋生蔓延,还会侵蚀执政基础。国企是国家经济支柱,一旦这一支柱被侵蚀或削弱,我国政治体制赖以生存、运行的基础就会发生动摇。
(文/黄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