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沙12月26日电(记者苏晓洲)不思进取、患得患失、精神萎靡、畏手畏脚等,对这些“病猫”型党政官员身上存在的毛病,过去缺乏纪律约束。长沙市12月下旬出台《关于对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有错无为”、“不在状态”实施问责的暂行办法》,率先界定“不在状态官员”并制定惩戒问责措施,以积极治理“慵懒散”,切实提高政务服务质量。(《新华网》,2013年12月26日)
俗话说:“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然而,时下在一些地方或部门,却有为数不少连“和尚”都不如,不在状态的领导干部,他们碌碌无为、得过且过,身在其位,不尽其责,贻误了工作,纵容了下级,甚至造成极为严重的不良后果。
领导干部、工作人员不在状态,是一种渎职、失职、不作为的恶劣行为,重者是犯罪。在执政为民的岗位上,在履行职责的实践中,却要时时“进入状态”,倘若对发展的大事、对百姓的事情,三心两意,得过且过,敷衍了事,工作精力不集中,时常懵里懵懂,就不可能有所作为。既然“不在状态”,那还要这样的人当领导岂不要误了大事?更有些官员,说他不在“状态”也不全对,只是他干公事常不在“状态”,谋私利却总在“状态”。这种人能让他继续占位吗?
俗话说,“无功就是过”。干部在工作中“不在状态”,虽谈不上违法乱纪、腐败腐化,却有涣散作风、松弛纪律之弊,这也是一种“不作为”,也是一种危害。一个单位或部门,“不在状态”的人多了,其言其行必然会影响到其他“在状态”的同志。“混”的风气一旦形成,吃香的是夸夸其谈、不干实事的人,吃亏的则是老老实实、埋头苦干的人。久而久之,就会人心涣散,战斗力削弱,不仅贻误工作,而且容易导致理想信念虚化、敬业精神淡化、纪律观念弱化,一些不健康的东西就会乘虚而入。
只有始终坚持任人唯贤的原则,将优秀的、实干的领导干部用在适当岗位,广大领导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搞好业务学习,提高领导水平,才能更好地有效行使职权,搞好本职工作,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文/黄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