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反腐五年规划,为腐败画一道“催命符”

中共中央近日印发《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提出:经过今后5年不懈努力,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取得人民群众比较满意的进展和成效。(新华网,2013年12月26日)

《规划》全文6000余字,从作风建设、惩治腐败、预防腐败、加强统一领导等四个方面,解读如何达成上述目标:5年内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此举无疑为腐败画上了一道“催命符”

一是整治四风。目前,以整治“四风”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在推进中《规划》明确,今后五年,整治“四风”将是防腐的主题,因为“不正之风是滋生腐败的温床,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是反腐败的治本之策”。下一步的作风建设怎样推进能发挥出反腐治本之策的效果?《规划》提出的解题思路是,“持之以恒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及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制度”。这意味着,“八项规定”、整治“四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将贯穿今后五年。

二是严查腐败。《规划》提出, 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对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同时强调,要严肃查办下列领导干部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执法、司法人员徇私舞弊、枉法裁判、以案谋私的案件;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商业贿赂案件。

三是要加强制度反腐。《规划》指出,要从三个方面加强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一是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二是完善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制定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三是健全和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方面的立法,研究完善惩治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犯罪、规范国家工作人员从政行为方面的法律规定。

四是要制约权力。《规划》提出,今后五年的防腐与反腐,将加强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互联网监督等六大监督合力。其中党内监督包括,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向中央提交述廉报告;行政监督包括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加大行政问责力度。

作者:夏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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