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在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中要作出承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新华网 12月23日)
在清退会员卡、禁止明信片等重拳出击以后,中纪委又一次开辟“新途径”,让党员领导干部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要率先做出承诺,笔者不知道这一次是否能够如同禁止公款购买月饼一般能够收到立竿见影成效。
其实,我们早就应当发现,在反腐形势日益严峻的当下,类似于承诺之类新招早已屡见不鲜,有地方在签订廉政保证书,也有地方登上电视公开宣读廉政述职报告,还有不少地方开始试点廉政承诺金,如此类似方式不胜枚举。然而来最终结果来看,往往却都收效甚微。
究其缘由,我们应当发现所谓的承诺不过是简简单单一句话语而已,并不曾具备太大约束力,我们不能希冀于官员仅仅因为曾经做出过所谓的承诺就让其能经受住糖衣炮弹的考验,毕竟当贪腐官员落马以后再质问其为何不信守承诺显得太过滑稽与可笑。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原本欲望膨胀的官员不会因为一句口头而遏制住蔓延的欲望,而原本清廉正直的官员更不需用此等举措来证明自己的廉洁。
当然,我们应当发现,在官员贪腐频现的当下,让官员带头承诺彰显的是党中央反贪治腐的决心,我们应当肯定其积极意义与初衷。或许,稍加值得庆幸的是,此次中纪委在要求官员承诺的同时,也同时要求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紧紧盯住官员干部,对于任何顶风作案官员及时通报查处,用一种高压来进行威慑,从而让领导干部停住欲望的步伐。在如此态势之下,或许这一次并非仅仅只是几句单薄的承诺而已。
总而言之,廉政承诺太过于单薄,必须得有与之相应制度予以支撑才能真正收获成效。如果仅凭官员的自律永远无法根治贪腐现象,唯有惩处与教育并重,以雷霆万钧之势让官员对于贪腐“不敢为、不愿为、不想为”,才能真正杜绝腐败官员的再次出现。(朱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