睫逸:“同甘共苦”,夫妻干部岂能如此演绎?

12月23日下午,河源市政协对外发出通告,免去钟伟敏政协河源市第六届委员会委员职务。钟伟敏及其妻子严彩兰2人是同时接到河源市组织部门下发的正处级任职通知的,短短的一年多时间,2人又被同时撤去职务。 (海外网,12月25日)

无数夫妻都渴望着能够过上“举案齐眉、比翼双飞”的幸福生活,他们希望彼此有着同样的人生观与价值观,在看待事物与处理问题上能够步调一致、协调和谐。然而有的夫妻步调“和则和已”,但却一致偏了方向,让人唏嘘不已。

原河源市政协委员钟伟敏,其与爱人严彩兰可谓是一对“同甘共苦”的模范夫妻,二人几乎在同一时间被任命为正处级领导干部,一年过去了,二人又是同时被撤去了职务,成为党规国纪的“阶下囚”。原本手握重权的两人完全可以同心协力、共同努力,在自己的岗位上干出一番成绩出来,但两人却在金钱欲望面前迷失了自我,一同坠入到罪恶的深渊里去了。

我们在为钟伟敏夫妻的事例感到惋惜的同时,也不得不关注到一个一直被众人所忽视的问题,那就是“夫妻干部”的监管问题。这里的“夫妻干部”,指的是在一个家庭中,夫妻双方均担任领导职务,并且是享有一定权力的领导职务。我国《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中明确要求:“有夫妻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工作。”但是对同地区的任职却未加限制,这就产生了一个制度漏洞,让同地区内夫妻任职的有了勾兑合作的机会与途径。但是话又说回来,若是要求夫妻不得在同一地区任职,却又将人家夫妻二人长时间分隔两地,实在也不利于家庭关系的维系,所以,如何既解决监管问题又关注家庭维系问题,还需要制度设计者花费一番脑筋。

夫妻互为对方的“枕边人”,若有一方在思想上有所动摇,势必会不同程度地影响到对方的决策,所以,夫妻双方除了要严格要求自身外,相关部门也要有效跟进,开展针对性地警示教育活动,利用已办结的“夫妻干部”事例来警诫身边的“夫妻干部”。

夫妻间同甘共苦本是好事,但是如钟伟敏夫妻般“同上岗同下马”的同甘共苦未免有些太荒唐了,是万万要不得的。希望所有的“夫妻干部”都能找准同甘共苦的点,做一对真正为人所敬的“公仆式夫妻”,恰若周总理夫妇那般。

  (文/睫逸)

您可能还喜欢…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您可以使用这些HTML标签和属性: <a href="" title=""> <abbr title=""> <acronym title=""> <b> <blockquote cite=""> <cite> <code> <del datetime=""> <em> <i> <q cite=""> <strike> <str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