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怡:问责与监督双剑合并规范“一把手”用权

昨日,《人民日报》第二版刊发中央纪委研究室主任李雪勤专访,他在对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进行解读时表示,我们经常听到某个行政首长因为重大安全事故被追究责任,但很少听说有哪个地方的党委书记或者纪委书记,因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力而被追究责任的。这种状况必须改变。(《新浪新闻》,12月24日)

加强对党政“一把手”问责既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实践问题。为督促“一把手”认真履行抓班子带队伍责任,切实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队伍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在探索“一把手”抓班子带队伍责任,强化干部监督管理方面实现新的突破,就必须从抓好一把手问责制开始。从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设学习型组织、坚持依法办事等方面,对“一把手”抓班子带队伍应当履行的职责进行明确,从而对干部问责提供制度依据。

“一把手”职责履行情况和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出现问题的严重程度确定问责方。严格落实问责制才能给“一把手”戴上了一个“紧箍咒”,“一把手”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中出现的问题要承担连带责任,从根本上解决了过去“一把手”怕得罪人、不愿管理、不敢管理等问题,对于发挥“一把手”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减少执纪执法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监督管理中的盲区,提高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要把监督的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形成科学的监督制度和科学监督方法,强化权威与约束权力的分寸。加强党政“一把手”监督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党的执政体制的各个方面,需要从长计议,坚持标本兼治,在加强“一把手”监督实践中深化认识“一把手”监督的规律,在运用规律过程中寻找对党政“一把手”进行有效监督的多种实现形式。

(文/孙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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