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金良
“单位招录的4名双语讲解员,有3个是局领导的子女。”近日,有网友匿名举报称,徐州淮海战役烈士纪念塔管理局(下称淮塔管理局)于2008年招聘了4名讲解员,其中有3人的父亲都是当时局里的副局长。网友直指,此事涉嫌人事腐败。(12月24日光明网)
此事件曝光后,当事单位即使用上级领导部门的调查结果来作为说服理由,称此次招聘程序是符合规定的,但终也难以让人信服。作为由财政全额拨款的正处级事业单位,招聘4名工作人员,就有3名是领导子女,这样的几率难免让人浮想联翩。暂且不说招聘过程是否藏猫腻,就看当初以讲解员名义招聘进入单位的4人,如今4人均已不再讲解,而是调至其他部门或其他单位。工作的调动如此简单,或许讲解员也只是一个进入编制的平台而已。
再看招聘程序,不是像其中领导之一说的那样,不可能因为他是领导,他的子女就要失去竞争的机会。而是招聘出来用人的成分,不得让人怀疑是否存在竞争,还是早已内定了的。竞争,我们更强调的是公平、公正与公开,公平竞争,这样才能达到择优的目的。做到招聘程序符合规定,那招聘过程呢?
就回避制度这一条,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27条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看看这招聘结果,有否实行回避制度可想而知。
近年来,招聘腐败层出不穷,公招的旗帜下也难免会有“暗箱操作”现象,不公平竞争不仅不能提升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更严重损伤了招聘公信力和政府形象,践踏社会公平公正。整治“招聘腐败”,我们领导应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外,将招聘过程置于阳光下也是最好的手段之一,群众看得见,经得起监督的招聘,才会是公平、公正、让人信服的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