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木子毅
近日,黑龙江省一名干部被辽宁警方上网通缉,在单位被戴上手铐抓走,最终辽宁警方承认通缉错了人,并撤销了网上的通缉信息。昨天,发布通缉信息的辽宁警方来到被错抓者的单位正式道歉,并为错抓者恢复名誉。(新华网 12月23日)
继11月24日在湖南耒阳西站买票的刘丽(化名)因“涉嫌盗窃”被警方误抓事件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黑龙江又出现了辽宁警方误抓事件。尽管事后警方都对误抓事件表示道歉并进行了赔偿,但如此荒唐的“闹剧”,岂是道歉赔偿所能平息的?对“当事人”的伤害又如何能得到抚平?不过,更值得思考的是:究竟是什么导致警察抓错人“闹剧”的发生?如何才能避免同样的“闹剧”少发生、不发生?
警察抓错人“闹剧”的背后,难道真如警方所说,应当归结于“丢失的驾驶证惹的祸”? 据了解,接连发生的两起“警方误抓闹剧”有着两个相同点:其一,两人的身份信息都曾经泄露;其二,办案单位都没有事先派人对要通缉的人进行调查了解,哪怕是最基础的摸排工作,而是一味地依靠网络通缉。
对此,不难看出,“警方误抓闹剧”之所以发生,一方面,现有的管理体制还不够完善,公民证件丢失后被人冒用难以避免,一旦被冒用,后果非“当事人”所能预料;另一方面,个别警察的工作作风还不够硬,作为警察,当更加注重调查,“有调查才有发言权”,不能凭表象加以主观臆断,不能将工作流于形式,不能让享乐主义侵蚀自己的思想,当多动动、多跑跑,将履职尽责落到实处。
“警方误抓闹剧”的发生不仅对“当事人”身体上和精神上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可能影响“当事人”以后的生活,还严重影响了公安的形象、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而最最不可谅解的是,“警方误抓闹剧”很大程度上是可以通过努力避免的。要避免“误抓闹剧”,公安机关就要立足代表公民信息的证件抓好技术改革,让身份证件不因遗失等被冒用、盗用;要避免“误抓闹剧”,公安人员当加强作风建设,多思考、多调查、多取证,通过隐蔽辨认等做实做细基础工作;要避免“误抓闹剧”,公安机关当加强人员培训管理,不断学习,提高对网上通缉的认识和新手段的运用。强化监督管理,最大限度地避免“误抓闹剧”频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