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二胎”新时期计划生育新政策

作者:牟牟

     国家卫计委为适应新时期时代的要求,保持合理的劳动力规模,延缓人口老龄化速度,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升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增强家庭养老照料功能,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日前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计划生育政策,关乎千家万户。这一被普遍解读为“单独二胎”的规定,无疑是对于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完善。

  人性化的政策需要更加人性化的保证和落实,还需要更进一步人性化地做好顶层设计为保证。也就是说,目前家庭所承担的教育投入、医疗投入,还有高房价带来的生活成本压力都需要进一步的减轻;在就业、养老及更多公共服务方面需有更完善的保障体系。光放开二胎还不够,应鼓励生育二胎,家庭养育成本应部分外部化、社会化,政府应承担更多的生育成本。若非如此,更多家庭可能想生而不敢生,让“单独生二胎”重又沦为富人和权贵的合法特权。

  放开单独二胎,逐渐完善生育政策,这是一个好消息,利于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但同时还要看到,要使这一权利利于每一个符合政策的公民,还有很多其他条件,例如提高国民基本福利待遇,解决“敢生”问题。使得此政策实质上沦为富人享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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