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管乐
海口市日前从一起个案入手,查处为违法建筑开绿灯的腐败窝案,18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在29宗停缓建工程项目中违法违纪被处理。(来源:新华网 2013年12月21日)
近期,海口市纪检监察部门通报的违建腐败案例,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受到了社会大众的广泛关注。虽然该案的罪犯目前已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是这件事情背后所揭示出来的执法者居然充当违建“保护伞”的问题值得我们深刻反思。
众所周知,城市大量违建的出现直接制约着城市的健康发展,其不仅浪费了大量的建设资源,而且也严重影响了城市的整体规划以及市容市貌,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城市违建的各种危害后患无穷!
目睹该事件的前后经过,人们不禁有些困惑:本该负有层层把关职责的监管人员,为什么会把违规违法行为当“摇钱树”,甘愿为其充当“保护伞”,并逐步由执法者蜕变为违建商的“内鬼”?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主要原因在于执法人员法纪意识淡漠。
法纪意识淡漠进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在一些知法犯法者的心里似乎早已成为共识。作为违建的执行者,既然国家赋予了其采取合法手段来严厉打击违建行为的职责,那么就应该把国家的信任作为一种勉励,时刻警醒自己要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好务,可是他们却在拥有了权力后,将公权力看作自己的私有财产,忘掉了自己所肩负的职责,过于迷恋、过于自信自己手中的权力而对党纪国法视若无睹,正是这种可怕的淡漠法纪意识使自己身败名裂,给个人、给家庭、给组织、给社会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
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谁敢践踏法律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因此,作为执法人员应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彻底摒弃特权意识,真正转变思想和工作作风,塑造良好的干部队伍形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