钰鑫:谈公款吃喝“隐身”的背后

前不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要求工作餐应当是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更不能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菜肴。同时,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等等。(新华网,12月16日)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似乎已经成为很多政令无法完全落实的一个“潜规则”。严打公款吃喝,不能说完全没有了效果,但是要说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效果似乎也还很远。而令人感到更加遗憾的是,这些“隐身”消费群体中不乏公务员身影,其原因何在,值得深思。如此推而广之,类似的“隐身”岂能泛滥。

首先,要严厉打击处罚高档饭店、酒楼及私人会所的隐身福利。凡是通过分次开票、改变开票类型、秘密停车等方式为公款消费“隐身”的,给公款消费提供的便利,应对办法的,一经查实,严处不贷。追究其参与公费消费的责任,执行严厉罚款及媒体新闻曝光等手段,让其没有滋生的土壤。

其次,进一步加大对公款消费“隐身”的处罚力度。加大对公款消费的打击力度,坚决纠正和制止公款消费行为。只有严厉惩罚“隐身”者,狠抓典型,以点带面,打击、震慑这种不良行为,才能使正气得伸、歪风得止。“隐身”公款消费,虽是部分、个别,但危害巨大,影响恶劣,必须予以严惩。

再次,加强公务员思想道德素质的培养,完善职业道德制度建设。提高“隐身”政治思想素质,在政治上要有忠心和诚心,能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干好各项工作。其次是要有强烈的主人翁精神,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政令,才能更敬业。第三,要有熟悉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良好的职业素养是通过平时的工作、生活所体现出来的。只有认识到位,工作才到位;只有认识到位,才能避免“隐身”公款消费。

第四,建立完善的应对措施,及举报政策。建立可操作的强制性标准和细则。比如公款消费接待人均花费多少、能上多少菜、不能上什么菜,建立完备的标准和制度。公开花费细节,确保能够正常的,公开的、合理公款消费,正常的接待,没有必要躲躲藏藏。同时,凡是出现“隐身”公款消费,一旦举报,相关部门及时核查,严肃处理。

第五,加强监督和管理。凡是曝光的个案,说明相关部门严厉打击“隐身”作案,“顶风作案”的决心和力度。只要监管的强度到位,我相信“隐身”公款消费不会得不到遏止。

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公”消费的今天,进一步强调了“八项规定”,“六条禁令”的内容,特别是“隐身”公款消费这种破损行为,更为可耻,坚决杜绝。

  (文/钰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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