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办公更凝心聚力

作者:常源

12月16日从四川省政府网站获悉,省政府办公厅下发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要求规范性文件一般应在纸质公文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事关民生的重要政务活动信息一般应在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上网公开。(人民网,12月1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2008年5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各地各级政府就在不断进行摸索,希望能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实做优。的确,政府信息公开,利处多多,它不仅能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更为进一步推动官员依法行政、反腐倡廉搭建了一个坚实的平台。充分彰显了党和政府在建设服务型政府、确保权利正确行使、“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的决心。

四川结合本省实际,在原有信息公开制度的基础上,于16日出台了新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整个实施意见呈现出以下两大特点。

其一,信息公开要求更加及时。“规范性文件一般应在纸质公文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事关民生的重要政务活动信息一般应在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上网公开”。信息的及时公开,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阳奉阴违,促进了政府行为,特别是基层边远地区、农村政府行为的规范化,推动了整个行政体系依法执政。特别是在危机的处理中,及时准确的信息公开对危机处理的进程和最后结果也会产生重要的影响。公开化的应急方式,不仅有效地避免了危机的扩散,还能有效挽救危机带给政府公信力的下降。

其二,信息公开形式更加多样。增加新闻发布会的频次,推广新闻发言人制度,是推动政务公开和透明,增进执政部门与普通老百姓之间联系的重要手段。四川能够坚持并推广使用,值得肯定。以数字化、场景式、图表、音频、视频等方式传播政府信息,围绕公众关切梳理、整合各类政府信息,政府主动适应百姓习惯,“群众路线”从小处得到体现。要求开通政务微博、微信,在政务大厅等场合设立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等方式都可以促进政府信息更加全面公开,有助于促进政府与公众的合作,提升政府公信力。

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法定的职责,缩小政府政府各级机构和社会公众在信息量、信息面之间的不对称,能确保政府行使权力法律阳光下正确而有效地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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