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呕吐死”案件的背后暗藏着多少猫腻

据报道,一男子被河南项城警方抓走三天后,死于刑警队办公室。警方称其突发急病“呕吐死”。1215日,三名刑警被项城法院认定构成滥用职权罪,但鉴于三名被告人有自首情节,犯罪情节较轻,可以免于刑事处罚。(搜狐新闻)

“呕吐死”男去世两年多,案件才终于尘埃落定。可审理结果竟然是鉴于三名被告刑警有自首情节,犯罪情节较轻,可以免于刑事处罚。如此轻判不禁让人大跌眼镜。

 此案件一出,就被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疑点重重。疑点一,为何身体健壮无病史的于某会在被抓走三天后突然呕吐死亡;疑点二,于某尸体全身有多处外伤,何为警方拒绝出具验尸报告;疑点三,公安局既然称“高度重视”为何人都去世这么久,仍然调查无果?种种疑点都没有给人一个满意的答案,真相到底是什么?这怎么能不让人怀疑死者的死亡跟刑警没有直接关系,如果没有刑讯逼供,为何不能出具验尸报告呢,如此轻判三名被告是否相关领导有意对其庇护,是否官官勾结、存在黑幕,这其中的猫腻到底有多少?

暴力执法,是地位不平等引发的傲慢与偏见。在执法过程中,执法部门是公权力的执行者,作为被执法的犯罪嫌疑人,便成为弱势一方。执法者带着高高在上的心态执法,为完成上级交派的任务,不如果不择手段,滋生暴力因子,用暴力解决问题,遇到暴力抗法,更易导致关系僵化,引发惨剧。这和土匪有什么区别,作为国家干部竟然向百姓大打出手,是谁允许权利撒泼?这样的做法不仅有失自己的身份,更有损执法部门的形象。公务员是父母官,而不是一方霸主!

三名刑警闹出了人命,却逃脱了刑事责任。是因为他们“身份特殊”,就该有此轻判么?暴力执法会不会是在地方政府纵容默许之下,僭越法律制度的结果。权利傲慢起来,法律制度一次次被羞辱。笔者希望,相关部门能够查清事实的真相,还被害家属一个公道,也给公众一个满意的交待。别让那些暗藏的猫腻一次次寒了百姓的心。

作者:李依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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