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孙鹃
近日,第八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总理李克强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受表彰的个人和集体表示祝贺。他说,人民满意是公务员的最高荣誉。并对广大公务员提出“促进改革创新”、“始终勤政为民”、“践行法治原则”、“严守清正廉洁”等“四点希望”。(来源:人民网)
“人民满意”是公务员称职与否的标准,更是公务员孜孜以求的奋斗目标。而李克强总理对广大公务员提出“促进改革创新”、“始终勤政为民”、“践行法治原则”、“严守清正廉洁”的四点希望,更是广大党员干部眼中的一面旗帜、一把标尺,广大公务员必须要当好这面旗帜、做好表率。
促进改革创新是时代需求。十八大报告提出的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迫切需要广大的公务员在党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和贯彻执行,理所当然要求公务员在实践中提高改革能力、增强创新意识。在新形势下,领导干部要“事不避难,敢于担当,奋勇向前”,做改革的先行者;要在其位当须尽其责,敢闯敢试,就是敢走前人没有走过的路,做前人没有做过的事,让改革的胆子更大一些,开放的步伐更快一些,运作的水平更高一些,采取发散的、开放的、创新的思维方式,找到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最佳路子。
始终勤政为民是职责所在。始终将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这就要求每一位基层干部要心中时时怀揣人民,事事想到人民。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更是新形势下走群众路线的根本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更应该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少做“花上垒花”的虚功,多做为民务实清廉的实功,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践行法治原则是重要基础。党员领导干部,首先就是要增强法治意识, 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条例,始终坚持依法行政,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工作理念,增强行政行为透明度,用严格的要求来约束自己言行、规范履职行为,切实做到恪尽职守,严格依法办事,身体力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营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从而确保各项执法工作的合法、公正、公平、透明。也只有这样,从干部到群众才能做到上行下效,形成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
严守清正廉洁是从政之本。廉方能生威,严才能律人。保持清正廉洁,自觉抵制腐败,正确行使党与人民赋予的职权,是党员干部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必然要求,也是恪守职业道德的重要内容。在全党面临四大危险和四大考验面前,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时刻保持头脑清醒,意志坚持党的理想和宗旨不动摇,挡得住诱惑,熬得住艰苦,耐得住清贫,守得住寂寞,带头坚守廉政准则,坚决自觉抵制贪污腐败行为,牢固树立起,从而以自身的廉洁行动赢得群众的认可和肯定。
所以,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以“人民满意”为最终目的和最高荣誉,以李克强总理的“四点希望”为标尺,牢记勤俭之道、树立廉洁之风,以脚踏实地、求真务实的精神,始终坚持做到“改革创新、勤政为民”、践行法治原则、严守清正廉洁,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