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9时,广州消防安全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在市政府召开,主管广州市消防工作的广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谢晓丹,广州市公安消防局局长张小宏从大火现场直接到会场开会。谢晓丹在会上痛批:“失火的建业大厦消防整改有什么用?!有没有腐败?当官不能太潇洒!”(凤凰资讯)
火灾的发生有其偶然性和必然性。广州烂尾楼在大火发生前一个多月,据越秀区官方网站显示,副区长许作来曾带队对作为消防隐患重点单位的该烂尾楼进行了督导检查,并提出了整改要求,其中一项就是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对建业大厦消防整改的监管力度,指导该大厦管理公司开展消防隐患整改。可见,隐患不是没有发现,整改措施不是没有提出,但为什么悲剧依然无法避免?为什么大火仍以最为迅猛的姿态席卷了整座大楼?为什么还是让附近居民的生命受到威胁并造成了上亿元的财产损失?
知道了危险在哪里,可是还是危险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未免太可笑,太遗憾,太不应该了吧?更为让人感到荒谬的是,该大楼在未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时,就已经将大楼全面出租。既然消防部门验收予以不合格的定论,也就充分说明了其潜在的隐患不 容忽视,然而该大楼却还能依然正常的运营,为何监管执法部门能够听之任之,不为所动,难道这背后存在什么钱权黑色交易?还是执法部门“光说不动、嘴把式”没加强力度要求其整改?或许副市长一句“业主、监管、审批都有责任”道出了事件真谛。
谢晓丹说得好:“大家不要为蝇头小利干不该干的事情,当干部太潇洒会出事。”一句话道出了领导干部,不为人民着想,不仅不会给人民带来好处,反而会给人民带来灾难。对于群众的困难和疾苦,最可怕的是走程序,应付了事。对于建业大厦失火事件,监管部门不应当仅仅归结于是因业主的肆意妄为,更应当反思在该事件中相关部门显而易见的渎职行径,并着力发现在这渎职的背后,是否因为腐败的缘由方才致使盖大楼可以堂而皇之的矗立。
“烂尾楼“事件告诉我们,必须严格各项审批程序,严肃纪律、责任追究制度。必须改变工作作风,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意识。必须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切实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服务于老百姓。必须坚守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切实为老百姓服务。
作者:一米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