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笑笑:用改革“利剑 ”革除“潜规则”

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司法公开成为司法改革突破口,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司法去行政化、确保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困扰司法改革多年的体制瓶颈终获突破;防范冤假错案、坚持疑罪从无、减少死刑、废除劳教等,从人权保护的角度推进法治进步。(《中国新闻网》, 12月17日)

继从中共十八大首次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中国新一届领导层施政一年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阔步进入实施阶段——如何突破司法体制瓶颈,推进法治进步举世瞩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胜利闭幕,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又是一次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关键时期的盛会,把改革贯穿于社会发展各领域,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凸显出中国发展新的走向,司法领域正用这把改革的“利剑”,革除司法“潜规则”之弊——体制瓶颈,回应着期待,引领着期待。

地方司法保护主义、先定后审、联合办案等司法“潜规则” ,酿成冤假错案,败坏司法作风,扰乱司法秩序,破坏司法环境和戕害司法公信力,成为影响司法公正很大阻力,成为推进法治进步的瓶颈,改革要亮“利剑”,还需要革除司法“潜规则”之弊,在老百姓希望点取得突破,改革才会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改革才能按照预期的目标顺利推进,一是司法做到公开透明。一方面庭审以电视直播、广播连线、网络直播等多种形式直播全过程,另一方面开通官方微博、微信形式,做到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公开;二是司法改革要切实保障人权,法治进步要顺应民心,从人权保护的角度推进法治进步。

  (文/李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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