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后的2013年5月13日,她被白沙县警方再次以涉嫌诈骗刑拘;16日,被当地检察院批捕,并在17日起诉至法院;18日,当地法院审理了这一案件并作出判决,以诈骗罪名成立判处李靖澜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有法律人士说,白沙县公检法机关这样的办案过程堪称“神速”。(人民网 12月17日)
在各地频繁曝出行政效能低下的当前,当一犯罪嫌疑人涉嫌诈骗副省长,在一年后再次被刑拘时,仅仅用了三天,就完成了批捕、起诉、审判、宣判一系列环节。或许,我们应当为当地相关部门的“高效”而感到庆幸,但笔者更为担忧的是,在如此“高效”背后,是否就是因为当事人那一副省长耀眼的身份?
其实,在权力仿佛具有磁性的当下,领导的指示意愿早已成为下级部门争相迎合的着力点。毕竟,能够较好完成领导交代办理的事情,就是一种工作能力强的表现;能够较好的领会领导意图,保证领导权威不受侵犯,更是一种细致贴心的彰显。此次,我们不难发现,当领导面临被诈骗时,当地相关部门心中的愤怒可想而知,这无异于一种赤裸裸的挑衅。在确保将嫌疑人“绳之以法”的心态下,或许,三天完成所有程序,这早已是一种顺理成章,毕竟领导总是在关注下属是否“得力”。
或许,该女性到底是否真为诈骗犯我们不得而知,但至少我们应当发现,当权力的作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司法的时候,其危害不言而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早已是一句耳熟能详的话语,但真在具体实践中,如果仅仅因为权力的显要就可以让检察部门异常的高效,那么,对于最终的审判,权力又将扮演如何的“角色”?我们应当发现,当司法公正被权力人为的凌驾时,这就是一种莫大的羞辱。
总而言之,当副省长被诈骗能够“光速”审判时,这并不是一件所谓的高效荣耀,而是一种唯上心态的有力彰显。当基层官员将迎合巴结作为主业,反而将为民务实如弃敝屣时,这不简单只是一种权力的滥用,更是一种对于司法公正的践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