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涛声依旧
近日,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局长冯伟林受贿案在吉首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方指控:冯伟林自2001年以来,利用职务之便,插手工程建设、设备采购、人事安排等诸多领域,单独或者伙同亲属收受贿赂多达170多次,涉案金额高达4000余万元。(2013年12月13日 经济参考报)
位高权重的冯伟林素以“文化人”自居,常自诩“书生报国”,并曾在多个场合向下属表示“廉洁是对父母最大的孝顺”,而且俨然作为湖南高速公路发展的“功臣”呈现在公众面前的“红人”,为何沦为千万巨贪?他的“双面人生”又
“一手遮天”的重拳让冯伟林这位高速“功臣”得到了回报,也葬送了他的人生。冯伟林的堕落是从他手握重权时开始的。自冯伟林升任湖南省高管局一把手后,他的权力也因身份的变化而跃入了另一个层次,其心理状态亦发生了很大变化,从外地出差返程时,动辄有十多辆车去机场接机,而素以“低调”著称的冯此时已安之若怡;在冯伟林的任期内正是湖南高速大发展时期,一年之内开工高速十多条。哪个标段给谁干,往往就是冯一个人说了算;“冯伟林大权在握、炙手可热之时,他的一个批示、一个招呼就可以产生一个千万富翁。在这种情况下,换了谁来当局长,都很难避免在权力的诱惑下变异”,湖南省纪委预防腐败室副主任陆群的话揭示了腐败冯伟林腐败的根本。是啊,当手握大权而又缺乏相应的监督和自身“免疫”的缺失的情况下,难免有“不湿脚”的时候。
隐秘的三条“聚财路”让这位高速“功臣”“红人”走进了自己人生的死胡同。通过打招呼对高速公路土建、绿化、用电工程等项目招投标施加影响,换取回报;直接插手办公楼工程发包、设备采购等重大事项,换取回报;通过人事调动、任免,培植“亲信”,接受被提拔者的回报。这无疑暴露了我们体制改革存在的巨大漏洞,在交通部门特别是高速公路管理中普遍存在招标、投资、建设、管理、使用的混乱局面,如果,在这些环节上,有相应的制度做前提,严格的管理做保证,严密的监督做后盾,让贪腐分子无孔可入,无缝插针,堵住体制漏洞就不会出现众多的贪腐案件,至少可以减少贪污犯罪的发生。
冯伟林的受审,启示我们,要加强对权力的监管,完善制度体制,紧盯“一把手”适当分解“一把手”权力,同时警醒我们:在法律面前没有特殊的公民,再狡猾的狐狸都会露出丑恶的尾巴来,只是时间的早迟而已,任何人违法犯罪都是要受到处理的,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千万莫伸手,伸手必被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