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适:杜绝变味的“公款消费”

前不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要求工作餐应当是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更不能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菜肴。同时,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等等。但面对已经细化到菜品的禁令,商家还是有各种应对的办法。近日记者走访发现,一些温泉度假村、高档饭店、海鲜酒楼仍有不少公款消费的情况,商家更是通过分次开票、改变开票类型、秘密停车等方式为公款消费“隐身”。 (《新华时报》,12月16日)

中央一而再再而三地颁布“禁令”,具体规定到了接待的菜品等细节,但部分商家仍然想出来许多歪招,如:内设保密停车场,为“公款吃喝”隐身;分次开小额发票,方便“公款吃喝”报销;修改发票类型,为“公款吃喝”变身……这些商家绞尽脑汁,帮助那些公款消费,铺张浪费的不法官员们,想出应付上级检查的各种办法,可谓颇费苦心,真可谓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中央对“三公”经费的一再规范,从要求及时公开“三公”经费,到限制公款接待、公车私用、公款出游等,进一步细化了公务接待,健全完善了制度,促使因“公”办事、因“公”用车、因“公”接待的规范性。但是不难看出,一些商家和官员们,面对中央各项“禁令”,仍然无动于衷,想出各种歪招应对,不但不自觉遵守相关规定,还做出了大量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的事情,这是大家所不齿的,是该得到严厉批评和处理的。面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人员,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力度,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少数不遵守规定的人员进行查处,有针对性地制定处理办法,加大惩处力度,重拳出击,严肃处理,确保中央“禁令”得到贯彻落实。

  (文/闲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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