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景杰
12月16日,《新华网》刊发了“南京纪委证实,一科员干部因冒充安全局处长骗色而被查处”的新闻报道,引起社会高度关注。
“为官当自律,交往需谨慎”这是我们所有党员干部在为人处事及行政作为中必须具备的根本“官德”,亦是我们党员干部当世代“传承”的中华美德。但,近日,前有法官公然招嫖,后有科员冒名骗色,誓问:缺乏“自律”地为官,缘何大行其道,屡禁不止?扣人人心,发人深省。
缺乏“自律”地为官,源自缺少自身道德修养建设。“十八大”过后,我党曾严格要求党员干部要注重自身行为规范及素质修养,旨在督促其能完善自身道德修养建设,坚决抵制“四风”陋习、恶习的侵袭;十八届三中全会过后,更是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将根除“四风”陋习、恶习作为当前工作中的重点常抓不懈,以此促进党员干部的“自律”能力建设。而今,一名普普通通的科员干部就能简简单单冒充处级领导干部,还公然招摇撞骗,不仅损害了党员干部的形象,而且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这等行为不仅丢掉了个人为官为民的基本“官德”,更是给我们党政机关“摸了大大黑”。党员干部的自身道德修养建设已经到了不得不加以政治的关键时刻了。因此,加强“党性”再教育尤为必要,力争促进我们党员干部完善自身道德修养,以坚强的壁垒,抵御“四风”陋习的侵袭。
缺乏“自律”地为官,还源自严格的监管措施缺位。“得过且过,毫无要求”这是我们党政机关现行制度的缺陷,由此衍生的行政陋习大兴其道,党员干部缺乏“自律”视乎就在情理之中。此次,南京市纪委监察局对网络举报问题“不避不拖不捂不护”和“快”“稳”“准”,及时处置的态度,值得发扬,是党政机关严格要求党员干部的典范。因此,加强相应的监管体系建设尤为必要,以严格的监管态度鞭策,抵御自我私欲的滋长,端正党员干部的为政作风,助力党风廉政建设。
完善自身道德修养,辅以严格的监管措施管理,相信缺乏“自律”地为官行为的祸害日子并不会长远,你我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