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依然
12月9日,清远一女子向清远市清城区纪委实名举报清城区环保局局长陈某某违纪。录下录音“清城区有8个街镇,就算我每个街镇拿100万,我们都可以有800万,我分分钟可以搞垮一间厂”目前清城区纪委已经介入调查,并表示将对该录音的真实性进行鉴定。(搜狐新闻)
某些部门的“一把手”正不断地挑衅着公信力的权威,他们仗着自己位高权重,自以为能只手遮天。利用职权吃拿卡要、向企业收取贿赂,这些都是为官者的通病。这些人以为手中有权,就可以为所欲为,完全忘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初衷。笔者不禁想问一句,“分分钟就可以搞垮一间厂”局长大人何来的傲慢与偏见,你的底气从何而来?是你的官衔、职称还是你的优越感?”
很显然,环保局长的录音确实让人跌碎眼镜,这无疑极大地损害了政府官员的形象、威严。一个“官”字当头,想的应该是为百姓办实事,而陈某某想的却是如何中饱私囊。能说出这句话,可见陈某某作为环保局一把手,平时一定是独断专行惯了,”一把手”的权利缺乏有效地监督。这种“为我独尊、独大”的霸气,暴露出了“上级监督太远,下级监督太险、同级监督太难、纪委监督太软”的弱点。这些腐败官员大多结成了利益链,面对举报他们可以利用各种手段在保护伞的作用下减轻甚至逃避制裁。 当公民合法权利得不到保护的时候,只能无奈地面对官员乱用公权,让特权耍横,权利傲慢起来,制度一次次被羞辱。
有专家指出,“管好一把手,反腐就成功了一多半。”“一把手”在地方部门作用的发挥是举足轻重的,对当地的发展、干部廉洁队伍建设很大程度上起着决定性作用。“一把手”廉洁则地方风气正,反之就会滋生腐败的“金字塔”。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管,是非常必要的。笔者认为应从两方面入手:一是有效地分解部门“一把手”的权利,在党内建立一个健康、规范的权力运行机制。比如,条例对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进行了明确规定,意在保障和发扬党内民主,防止个人专断。二是建立有效的权利监督机制,要弱化部门“一把手”一个人说了算的格局,强化纪检部门在权利监督中发挥的作用,并通过推行“一把手”决策、事务等的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开通群众检举通道,真正的把权利关在制度的笼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