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洋溢
新华网北京12月10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10日发布的消息,国务院决定再取消和下放68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有2项属于保密项目,按规定另行通知),并公布82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包括此前《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中提出的涉及法律的16项行政审批项目。
行政审批是现代国家管理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事务的一种重要的事前控制手段。在我国,由于传统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巨大影响,行政审批已被日益广泛地运用于许多行政管理领域,对于保障、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一种国家管理行政事务的不可缺少的重要制度。根据统计,我国现有150多个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行政审批作出了规定,这些规定涉及国防、外交、公安、经济、城市管理等20多个领域、50多个行业。
再次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无疑是对数年来“政府职能转型”的忠实践诺。也唯有超越“审批”的路径依赖,安置好依附于“审批”的利益人群,此一浪潮才可继续深化。其实,发力于此的“深化”何尝不是一种必须:在一个物质充盈、市场崛起、社会发育的时代,仍旧抱守着“收缩保守”“提防市场”“掌控一切”的大家长心态,早已经不合时宜。
行政审批的再“瘦身”。减少了行政审批事项过多过滥的现象,方便了群众办事,有力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增强了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了政府行为;有力促进了政府管理创新,提高了行政效能;有力促进了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完善了政府系统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体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