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机关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省委组织部近日下发《关于机关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志愿服务的意见》,要求机关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认领服务项目或服务岗位,经常性为居民提供帮扶服务。“双报到”活动覆盖全省所有机关党组织和机关在职党员。(四川在线,12月12日)
省委组织部要求,广大党员都要争当社区义工,积极参与机关和社区党组织开展的各项志愿服务活动。每名机关在职党员每年累计完成义工服务时间不少于16小时,并推行“党员义工日”,由各地各单位党组织在每季度最后一周的周末,选择相对固定的1天或半天,集中组织开展主题服务活动。
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是新时期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一个典型载体。以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为抓手,培养、发掘和宣传机关党员的典型事迹,坚持用典型引导党员加强自我学习教育,用典型推动和促进工作,增强党员教育的感染力、互动性,激发起党员干部群众的强烈共鸣,让党员找到学习的榜样,找准努力的方向,增添前进的动力,从而达到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教育效果,使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氛围不断浓厚。
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是各级党组织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必须常抓不懈,常抓常新。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是从实际出发,以效率和效果为着力点,坚持教育与管理、监督、服务相结合,在党员中形成“比、学、赶、帮、超”的热潮,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的一种重要方式。
党员志愿服务通过把支部建成服务队,把支部建在服务队上,有效加强了服务型党组织的建设,调动了党员服务群众的积极性,激发了党组织的活力,让群众感受到“党”就在身边,无形中架起一座座党群之间的“连心桥”。
(文/邱少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