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路线是我党领导各项事业的根本工作路线,让人民群众监督反对腐败,也是我党当前抓好反腐败工作的基石。
人民群众的监督是反腐败实践中的内在要求。腐败主要表现是以权谋私,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追逐个人利益。严重违背党的宗旨和损害人民利益,是党脱离人民群众危险的导因。改革开放以来,资源配置方式的调整、经济体制的转型、分配机制的导向、利益差异的格局以及财富构成的变化,一些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中发生的腐败案件影响恶劣,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这些问题严重削弱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严重损害党同人民的血肉关系,严重影响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和执政使命实现。强化人民群众监督,是解决腐败监督中的内在要求。
人民群众监督有利于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使人民授予的权力切实用在服务于人民上。如果让权力在“暗箱”中操作,如果让“潜规则”充斥权力运行之中,必将腐败泛滥。管好权力,既要靠党,又要靠群众。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要让权力在群众的监督之下运行。权力是否用于服务人民,最有发言权的当然是群众。执政条件下,权力运行状况往往是决定党群关系密切还是紧张的主要因素,权力运行失却群众监督,必然导致腐败。加强群众监督可以让阳光照耀权力运行的各个角落,是保持和发展党和人民血肉联系的有力保障。
广泛宣传,让人民群众认识腐败的严重危害。官员腐败不仅损害国家利益,也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财产权利。通过深入宣传,让人民群众认识到腐败对自身权益的危害和威胁,不再漠视腐败、忍受腐败,而是站出来拿起法律武器大胆举报腐败。
严惩腐败,让人民群众树立起反腐败的信心。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人民群众才会对反腐败充分信任,才会勇于举报腐败。
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反腐败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是提高决策的透明度,让公众参与决策,监督官员正确行使权力。当务之急,是采取措施,确保公众有获悉政府信息的有效渠道,使公众能够发现腐败的信息。这是人民群众举报腐败的前提,也是防治腐败的根本措施。
(文/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