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石:“终身追责”能否成为制约干部的“紧箍咒”?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今日刊发《三中全会<决定>解读之六: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文章,文章指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制度,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要适时对责任追究方面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增强责任制的威慑力。实施责任追究应该终身追究,无论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或者职务有什么样的变动,该追究责任的都要追究。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分清责任,对于出现的违纪问题,要弄清楚是领导干部主动发现并坚决查处的或积极支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的,还是有失职渎职情节甚至故意掩盖、袒护违纪问题的,前者不承担领导责任,后者必须承担领导责任。

近几个月,重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有不少都是因为领导干部出现的失职、渎职所导致,例如前段时间所发生的青岛石油管道爆炸引起的重大安全事故,因为一时疏忽未排查到安全隐患,导致此惨痛事故的发生。在广大网友的呐喊和指责声中,领导干部的失职渎职究竟是愚弄了百姓还是愚弄到了自己?责任追究制度能否真正起到制约失职渎职行为发生的作用?究其原因,官员失职渎职行为是脱离了群众,一味追求个人“政绩工程”的结果。众多官员想要“面子”便不顾“里子”,想要赢得百姓口碑,建立政绩,却罔顾百姓利益,只为唱一出“勤政爱民”的大戏。现在众多官员出行要“豪车”,视察要“开道”,宴请要“高档”,在一件件要“面子”的过程中,丢了“里子”,失了民心。

官员注意自身政绩建设,这本身是极好的,但是注意形象和提升形象都要基于服务群众这个根本,脱离了群众,一味地美化个人政绩,只会让百姓更加不信任政府,最后沦为“画虎不成反类犬”的笑谈。百姓更关心的是真实的东西,只有真正揭开“面子工程”的“面具”,官员从根本上改变作风,真正的把“民为贵”做到实处,放下架子,抛下身段,真正把老百姓的事当做比“政绩”更重要的头等大事,积极融入到群众中去,既有了“面子”,又不失“里子”,只有心系百姓、才能让失职渎职的现象再无迹可寻,也可使广大网民朋友心中的那份郁闷得以释怀。

  (文/文山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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