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雨竹
12日下午,有网友爆料,称湖北孝感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与局纪委书记在办公室发生冲突,纪委书记拳打政治部主任。当事政治部主任称,已向局领导反映此事。(12月12日 凤凰网)
近年,政府职能部门干部办公场所冲突事件屡见报端。2011年10月,湖南省衡阳市司法局局长万春生与副局长廖曜中发生肢体冲突。衡阳市纪委后决定对局长万春生停职检查。2012年底,湖北阳新县物价局副局长张某(女),与办公室主任苏某(女)发生冲突,进而演变成互殴。因致人轻伤,苏某被刑拘关押到黄石市看守所。就在本月,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界首市两名公务员在合肥出差期间,在酒店内追打互殴,最终导致其中一名男子心脏病病发,经抢救无效死亡。最终检方指控被告人刘军涉嫌故意伤害罪。
为何公务员之间打架频频发生?究其原因,还是素质与控制力的问题。人们常说党员干部要处处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这个模范带头作用不仅是在工作上,更应该在个人道德情操和为人处世上。一名干部,居然在办公场所打人,年年普法,难道他们不知道打架斗殴是违法行为?一些小事就大动干戈,这不仅让人不齿,更会贻笑大方,如果干部连这点宽容大度都没有,如何能做好工作?又如何让老百姓信服?
也许,有人会说,干部也是人,也有自己的七情六欲,有这样的行为不足为奇。但是笔者认为,在伸手打人之前能否问问自己的言行是否和身份相符合呢?干部肩上担负的神圣职责,决定了其必须具备钢铁一般的意志和品德,要恪守职业道德规范,约束和规范自己的言行。一个单位,干部职工的作风则关系单位形象,关系各项工作的开展。一个受党教育多年的干部,怎么连这点控制力都没有呢?
干部自身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身边的群众,影响着工作的落实。加强干部自身建设,锤炼其道德品行、政治素质,绝非小事,而是关乎党的事业的大事。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各方面素质过硬的党员干部。党员干部头脑中应时刻绷紧法律和纪律的“高压线”,要始终坚持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成为真正的人民公仆,为人民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