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做义工 服务群众 提升自我

为深化机关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省委组织部近日下发《关于机关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志愿服务的意见》,要求机关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认领服务项目或服务岗位,经常性为居民提供帮扶服务。“双报到”活动覆盖全省所有机关党组织和机关在职党员。其中省、市、县三级机关党组织到单位所在地社区报到登记,参加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活动,每个机关党组织每年要在社区认领并完成1个以上服务项目;机关在职党员要到居住地社区报到,登记特长优势、服务意向和服务时间,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认领1个公益服务岗位或加入到社区的1个公益性社会组织。服务岗位由社区根据实际和机关党员服务特长 或意愿灵活设置。(12月12日,四川新闻网)

“志愿服务”泛指利用自己的时间、技能、资源、善心为邻居、社区、社会提供非盈利、无偿、非职业化援助的行为。是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善社会,促进社会进步而提供的服务。

省委组织部要求我们广大党员干部争当社区义工,积极参与机关和社区党组织开展的应急攻坚、便民利民、扶弱济困、维护安全稳定,以及爱心认购(领)、义卖捐赠、关爱陪护、信访接待等志愿服务活动,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新气象、新面貌、新作风,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最直接的表现。

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而不只在办公室“朝九晚五”。埋头拉车,还需抬头看路,党员干部通过“俯下身去搞服务、并排座着了疾苦、面对面地搞帮扶、手牵手地解困难”,才能真正的融入到人民群众中去,才能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通过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党员干部的工作得到了人民群众认可和好评,更加能够激发工作热情,从而更加积极工作。才能够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实现“中国梦”,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小康社会。

作者:里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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