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绩考核新规让干部考核更科学人民群众更满意

作者:吴芮晗

 日前,经中央批准,中组部印发《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通知》明确指出各地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要突出科学发展导向、完善各项评价指标、加强对政府债务状况的考核、加强对政绩的综合分析等硬要求,彰显了党中央以科学发展观考核政绩、推动国家各项事业的决心。

何为政绩?政绩是党政领导干部正确履行人民赋予的权力,在其任期内履行职责的实绩。多年来,以GDP增速、财政税收、企业项目等指标考核地方政府及领导干部的现象普遍存在,导致了一些领导干部为了“有面子”、“出成绩”,不惜以破坏环境、浪费资源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不计投资和债务成本盲目提升“显绩”。今年6月,习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改进考核方法手段,既看发展又看基础,既看显绩又看潜绩,把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再也不能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来论英雄了。”本次《通知》的颁布,是党中央着眼于不简单以GDP论英雄,在改进地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方面的一大进步。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要改革政绩考核机制,着力解决“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通知》的颁布,以明确的规定为干部考核树立了新导向。

对地方领导而言,需要把中央的要求落实到发展的每一步,对组织部门和上级领导来说,需要牢牢把握新导向,严格按照好干部标准,以“重品行、重实干、重公认”为导向,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干部政绩的根本标尺,让干部政绩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考验。

好政策还需真执行。笔者希望各级地方政府能以《通知》为指导,健全制度保障,着力群众监督,强化责任追究,真正做到科学全面地考准、考实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绩,最终形成科学发展、勤政务实的良好工作氛围。

 

您可能还喜欢…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您可以使用这些HTML标签和属性: <a href="" title=""> <abbr title=""> <acronym title=""> <b> <blockquote cite=""> <cite> <code> <del datetime=""> <em> <i> <q cite=""> <strike> <str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