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加强对政府债务状况的考核,强化任期内举债情况的考核、审计和责任追究,把政府负债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党中央的这一举措,大快人心,必定能有效震慑和遏制盲目举债搞“政绩”不良现象的滋生蔓延。
推动地方经济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一些地方政府结合本地实际,为推动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有所负债,本无可厚非。但仍有一些地方盲目举债,并未转化成实实在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是部分干部“别有用心”。打着经济发展需要的旗号,以负债的形式壮大本级财政,实则是为了让自己从中占得“便宜”,让办公条件更加“奢华”,让自己更有“面子”。二是为“前途”买单。一些领导干部为了仕途升迁,大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为吸引上级和外界的“眼球”,不惜“砸锅卖铁,东借西凑、劳民伤财”。三是“好钢没用在刀刃上”。一些领导干部理不顺发展思路和规划,抓不住重点,虽有发展之心,却无发展之能。大手笔,大投入,换来的只是资源的浪费和地方财政负担的加重,地方经济水平和老百姓的生活质量并未得到实质的提高,更有甚者,是“好心办坏事”,弄巧成拙。
笔者认为,产生盲目负债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个别领导干部思想能力素质的原因,有错误的政绩观在作祟,也有相关部门监管不力的因素。盲目举债一方面严重的浪费国家资源,另一方面就像滚雪球一样,越积越厚,如果不能得到有效的治理,就犹如一颗定时炸弹,随时有爆炸的危险。
对于地方政府债务的形成,既有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有体质、机制方面的原因,应该客观辩证的看待。而对于盲目负债,就得拿出“利剑”,绝不手下留情。从党中央的这一举措,我们看到,“剑已出鞘”。
对此,笔者有以下几点思考。一是领导干部要有过硬的综合素质。要“走正道”、“直腰板”,“眼里容不下沙子,却要装得下群众”,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想群众所想,解群众所急。同时还能与时俱进,踏实肯干,主动“动脑子谋发展”,积极“想点子谋出路”,不断提升工作能力。二是对政府性债务加强监管,在偿还能力、资金用途、资金来源、资金使用的关键环节加强评估和管理,做到量力而行,行之有效。三是将任期内举债情况的考核、审计和责任追究提前,与干部离任、调动、升迁考核同时进行,并作为重要的评判依据。
作者:水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