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孙鹃
中纪委今日在其官方网站刊载文章《全会<决定>解读: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指出,要适时开展对领导干部住房、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的专项清理工作,对违规多占超配的,一律清退。(12月11日 来源:中新网)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强调,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众所周知,领导干部的本色是公民,本质是公仆,权力更由人民赋予。只有一切一心为了人民,才能有所作为,才能立于不败之地。特权是堕落之源,是腐败深渊,切莫为一时之快、一己之私而遗恨终生、害人害己害国家。只能坚持做到公平公正,而不“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优亲厚友。如此清廉清正,才受群众欢迎。如有谁贪污、浪费、挥霍,搞了特权,无异于做了蛀虫,不仅蛀蚀了群众的信任,更是蛀蚀了自己的灵魂。
特别是近年来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干部在工作生活待遇上追求奢靡、享受特权,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干部群众对此反映强烈。特别是有些领导干部,自以为手中有一定的权利,就可以为所欲为,利用手中的权利为自己为家人等谋取不正当的利益。违规占有多套住房,暗度陈仓搞“萝卜招聘”,偷梁换柱“吃空饷”等等,这些特权思想和现象的存在,严重损害党的形象,影响党的执政地位和基础,必须坚决反对、坚决抵制、坚决消除。
其实,消除领导干部的特权思想不仅是从根源上遏制腐败的有效举措,还是正风肃纪的重要方面,更是整治“四风”顽疾、密切联系群众、走好群众路线的重要举措。笔者认为,一方面要加强教育。强化党纪国法的学习教育力度,从思想上根除领导干部的“特权思想”;另一方面要从制度创新上破解权力运行的“特权机制”。更要提高制度的“执行力”,让制度真正“管用”起来,走上制度反腐的阳光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