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执政理念,践行“绿色”执政

作者:细雨如幽

随着冬季的来临,居住在中国北方的人们开始逐渐领教十面“霾”伏。这不仅是大自然对人类发出的预警,也是对政府执政理念和发展模式的警告:重发展、轻环境只能换来一时的繁荣,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GDP不过是水中幻影,只图当前利益的发展模式必然造成巨大隐患,给人类带来不可预计的伤害。

经济增长一直被作为是评判政府执政水平的重要标准。在GDP考核的指挥棒下,一些地方政府热衷于吸引大项目、快项目,从而对拉动经济、增加就业等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但要正视的是,往往“大项目”对应的是“重污染”,但在地方领导人的政治前途系于当地经济扩张的速度之际,他们很难对环境质量予以相当的关注,很难将“污染”纳入招商引资的因素。随着单纯追求经济发展的力度加大,造成了愈发严重的环境困境,专家警告,民众重视,党和政府开始转向,重视追求更加“绿色”的经济发展模式。

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为转变经济方式指明了前进的方向,纠正了单以经济增长速度作为评定政绩的方向的决策。在雾霾的形成历时长久,解决之路势必无法一蹴而就的大背景下,《决定》提出的“实行谁污染、谁付费和第三方治理制度”,为解决治理环境的成本问题提供了参考,避免了过去因难以监督追责而流于形式的治理方式,走出了空喊口号的“形式主义”误区。

冲破雾霾,重见阳光,根本之计还在于深化改革执政理念。把握“环境优先”的原则,加强环保投入,在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寻求平衡点。一方面,改进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方法,将环境指标纳入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内容,作为选拔任用、绩效评定的重要依据;另一方面,倾听百姓的声音,给予民间力量更多的发挥空间,让群众拥有更多知情权、话语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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